事實上在駕訓班學開車發生意外需不需要賠償的問題,交通部在89年就公布駕訓班定型契約(https://motclaw.motc.gov.tw/webMotcLaw2018/Law/ArticleContent?type=-1&LawID=E0025000),其中第七條就明文寫著
第七條:乙方於甲方訓練場內上課、實習駕駛或於場外道路駕駛,發生事故或肇事者,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,但甲方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注意者,不在此限。
前項情形,因乙方未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行車,或其他可歸
責於乙方之事由所生者,甲方得向乙方求償。
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場內場外,駕訓班學員車輛發生碰撞或是毀損,駕訓班都必須要負起賠償責任。由於現在汽車還有道路駕駛課程,因此但書才說學員若違反交通規則進而發生肇事,那麼學員就得視比例賠償。
駕訓班業者表示,條文中對於駕訓班已盡相當注意者,不在此限,的相當注意在實務上很難定義。因此以重機駕訓班為例,通常都會安裝保險桿避免車輛受到嚴重毀損。但其他像是方向燈、拉桿、腳踏等毀損幾乎每週都會發生,都是業者自行吸收,不會跟學員收費。
至於很多網友質疑駕訓班車輛有沒有保險一事,業者說駕訓班車輛只要有掛牌的都需按規定加保強制險。而強制險是針對第三人的身體傷害賠償,並不涉及財損。因此才會發生發生碰撞時業者要求學員加減賠一點的事情發生。
不過公路總局也表示(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20409000299-260102?chdtv),民眾參加駕訓班,一定要簽下定型化契約才有·保障效果,口頭承諾因難以查證真偽易起紛爭,民眾在報名時要仔細閱讀相關條件,對自身權益才有保障。